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乱象也屡屡爆出,为追求流量、吸引“眼球”,或组织主播用低俗表演吸引用户高额打赏;或直播跳河、拼酒、吃灯泡等,为了“涨粉”哗众取宠;或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购市场秩序;或散布谣言、传播迷信,大肆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拜金主义错误思潮,扭曲社会价值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不是虚假空间。数月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11个部门共同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网络直播乱象。
自4月18日工作部署会召开以来,象山市场监管局严把“排摸、监管、会商、帮扶”四关,多措并举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直播营销环境。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电话和实地摸排380余家经营范围涉及网络直播的市场主体,实地走访40多家网络直播间主体,线下处置网络直播平台消费纠纷14起、处置成功12起,监测到网络直播违法线索26条,已立案查处6起。
在全民皆可直播的时代下,规范直播才能真正脱颖而出。现向公众公布部分查处的涉及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的案例,赶快来看一看,避免出现类似行为。
案例一
象山某美容店在直播间宣传某项服务可以增强免疫力、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消炎杀菌、预防妇科疾病、改善亚健康,实际只是生活服务,并没有上述功能。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广告、发布禁止销售流通商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规广告代言、“神医”“神药”等都是广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象山某公司在直播间招商加盟,打出“日入2-5k”的标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案例三
象山某服装店在直播间宣称销售的服装不退不换。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案例四
象山某美容店在抖音团购上发布了一款团购【45分钟小蛮腰】腰部紧致塑形,宣传某项服务可以腰部紧致,缩小维度,减少腰腹赘肉,实际只是生活服务,并没有上述功能。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减肥瘦身类广告已成为虚假、夸大宣传的重灾区,网络直播受众广,消费者常常被夸大的承诺所吸引,但这些商家所谓的“神奇功效”其实缺乏科学依据,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
案例五
象山某公司在微店商城宣传某食品“健脑又补钙”、某水产品“滋阴养血”。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网络上也常见一些所谓的“科普小文章”,但除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各位主播们一定要牢记:直播营销过程中要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带货产品的质量把控,加强直播过程的管理,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同时,广大消费者们也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理性消费,留存相关凭证便于消费维权,若发现有网络直播营销涉嫌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宁波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