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海曙区网信办依法对海曙区某网站平台所属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实,该网站因未履行用户管理义务,在用户发布有害信息后未能及时发现、处置和报告。上述行为涉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涉嫌构成未采取处置措施,防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扩散的违法行为,海曙区网信办依法依规传唤网站相关负责人,并积极开展后续处置流程。
海曙区网信办提醒:网站平台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要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严防违法信息生产传播,自觉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要加强账号注册管理和运行监管,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强化名称、头像等账号信息合规审核;要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增加审核频次,加大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安全;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方案,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严防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来源:"宁波网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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