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级网络安全通报,镇海区网信办联合区公安分局对镇海区某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企业所属网站、系统连续出现网络安全漏洞,存在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保护义务的问题,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区公安分局向该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区网信办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步,区网信办将继续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协同,不断压实属地企业的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共同筑牢网络安全防护网。
(来源:"宁波网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