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慈溪市网信办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宁波某装修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这是一起利用社交软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该公司法人为拓展公司业务,利用社交软件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多个小区业主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该公司经合规整改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网信部门进行了反向衔接,将该公司违法线索移交给了慈溪网信部门,慈溪市网信办依法对该公司非法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公司非法获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此案为宁波网信系统首起通过“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
个人信息权益是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的重要手段。下步,慈溪市网信办将持续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尤其是针对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宁波网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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