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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曝光三起网络直播经营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05 14:40 分享到:

近年来,电商直播行业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习惯并爱上在网络直播间购买商品,但随之而来的违法广告、侵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直播营销问题也层出不穷。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5月以来,北仑区司法局和北仑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共同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截至11月,已累计排查出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线索22条,涉及虚假宣传、未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作宣传等违法行为,其中已立案查处19件,罚没款合计6.9万元。

 

近日,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案件一:宁波某玩具有限公司未及时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案

 

当事人在抖音社交平台上设立了电子商务销售店铺,其在店铺上公示的主体信息经营范围为20161219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时的信息。在202184日,当事人再次进行了经营范围变更,扩展了经营范围,但其未及时在抖音店铺上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执照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宁波某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案

 

20220602日,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宁波某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直播平台上销售一款安全座椅,其销售宣传页面上标有全国交警公益行动连续7年共同发声的字样宣传语,并有疑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交警形象宣传照。鉴于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开展立案调查。目前此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宁波某设备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

 

20224月,该公司当事人被举报在其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塑料粉碎机标价仅1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的规定,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0425日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在网店销售塑料粉碎机标价1元,实际销售价格为9000-12000元。当事人为吸引顾客,增加交易机会,在网上销售产品的过程中,虚假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此次曝光这三个典型的网络直播经营违法案件,也希望借此提醒广大网络直播经营者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相关负责人说道,下一步,北仑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有效规范我区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秩序,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宁波网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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